院属各系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校教发〔2023〕17号)文件精神,我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。为切实加强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过程管理,保证学生在该环节的训练质量,请各系认真组织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方式
以系自查为主,学院、学校抽查为辅。
二、检查时间
(一)系自查时间:2023年4月19日-4月25日。
(二)学院抽查时间:2023年4月26日-5月7日。
(三)学校抽查时间:2023年5月8日-5月12日。
三、检查内容
(一)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进度、研究方向、设计方案是否出现偏差、体例格式是否规范等。
(二)指导教师的指导方式、工作进度等。
(三)各系毕业论文(设计)环节的管理工作,计划执行情况,对进度缓慢的学生、不履行职责的教师处理意见等。
(四)检查材料:学生开题报告、毕业论文(设计)的初稿;指导教师的题目申报表、任务书;中期检查表等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各系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办法和措施,对每位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进展情况和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确保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。
(二)针对当前学生做毕业论文(设计)与就业相冲突的问题,要设法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,让学生认识到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是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,引导学生妥善处理好毕业论文(设计)与就业的关系。
(三)对系审批同意外出实习并在外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的毕业生,指导教师要加强管理与指导,保持联系,适时掌握其毕业论文(设计)的进展情况,督促其按时完成任务,答辩环节须回学校进行。
(四)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,确保原创性。教育部明确规定,对参与购买、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,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已获得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的,依法予以撤销。被撤销的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已注册的,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。各学院要认真审查,杜绝出现毕业论文(设计)买卖、代写行为,一经发现,须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。
(五)学院根据各系提交的中期检查表,组织专家进行审查。
五、其他
(一)毕业论文(设计)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,强化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过程管理旨在使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最后环节,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,进行科学研究、工程设计等方法的系统训练。请各系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,认真抓好本单位检查工作,并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统筹规划,积极采取措施,合理安排下一阶段工作,确保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评阅、答辩、成绩评定、成绩登录等工作能在2023年6月15日前顺利完成。
(二)答辩前所有毕业论文(设计)均需按照《关于启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的通知》(校教发〔2015〕25号)的要求,通过“总文字复制比”的检测,各系要加强组织宣传和指导,提前通知到每位指导教师和学生,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(三)联系方式:联系人:李修齐;联系电话:83623405、电子邮箱:466452867@qq.com。
附件: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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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4月26日